文/凌步机
内容提要: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国际先后向中共派出3位军事顾问:盖利斯、施特恩、李德。盖利斯对中共军事工作的指导,起到了积极作用。施特恩、李德的所作所为,则给中国革命造成了极为惨重的损失。
关键词:共产国际 军事顾问 盖利斯 曼弗雷德·施特恩 奥托·布劳恩(李德)
共产国际从1930年9月起,先后向中共派出3位军事顾问,他们是在什么情况下被派到中共来的?他们在指导中共军事斗争方面做了些什么事情?对他们的工作作何评价?本文拟就这些情况作些探讨。
一、共产国际远东局驻上海
“三人军事小组”组长盖利斯
早在大革命时期,共产国际为帮助中国国民党建立革命军队,开展军事斗争,就向国民党广州政府派出了一批军事顾问,并直接参与了创办黄埔军校和筹划、指挥北伐战争。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国际代表不仅直接与中共中央领导人一起策划了南昌起义,而且苏联驻广州领事馆官员直接充当广州起义军事顾问,许多同志为此牺牲在广州街头。
南昌起义和广州起义失败后,联共(布)中央政治局曾在1928年3月22日会议上拟议:“在最近期间派一名具有一定经验和资历的军事顾问驻中共”①。
1930年4月14日,苏联工农红军参谋部第四局工作人员马耶夫,根据中共开展军事斗争和红军建设的需要,向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建议:“向游击队活动地区派出五六名教官”,“派一两名同志任中共中央军事部成员”②。同年6月25日,向忠发在给周恩来(其时周恩来正在莫斯科)的信中说到:“已发现我们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同志业务水平很不高。必须请求派外国同志来帮助工作。”③1930年7月29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正式任命以米夫为书记的共产国际远东局组成人员。苏联红军参谋部第四局工作人员盖利斯,被任命为远东局成员兼驻中共中央军事顾问小组领导人④。
盖利斯,化名米林、奈伯格、托姆、弗赖利希。苏联人。从1920年起在苏联工农红军参谋部第四局工作,1925年至1926年为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中国委员会委员、书记。他被共产国际任命为远东局委员兼驻中共中央军事顾问组领导人后,于1930年9月底来到上海。同他一起来上海工作的还有另外两人(姓名不详),故他们又被称为远东局“三人军事小组”。“三人军事小组”除受远东局直接领导外,盖利斯还直接向苏军参谋部第四局局长别尔津报告工作。共产国际给他们的任务是前往江西等苏区,但因交通联络路线不畅、经费欠缺及语言不通等困难,直至1931年春一直滞留在上海未能成行⑤,只好在远东局和苏军参谋部第四局领导下参与中共中央对军事工作和红军建设的指导。
除以盖利斯为组长的“三人军事小组”外,共产国际执委会巡视员斯卡洛夫在1930年12月28日给共产国际执委会组织部和东方书记处的书面报告中,还建议向中共各苏区派出20—25人的军事指导人员,其理由是“因为中国军事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的理论和军事技术素质”⑥。盖利斯在1931年2月10日给苏军参谋部第四局局长别尔津的报告中,也要求除为鄂豫皖苏区派飞行员和机械师外,“外国军人和通讯专家一定要派来。我认为,派他们到苏区去将是可能的。务必要有一位炮兵专家和一位会组织子弹生产的专家。我不再说明必须派他们来的理由。这是显而易见的”⑦。由于种种原因,这一计划未能实现。
以盖利斯为首的苏联红军参谋部三人军事小组,是1930年9月底来到上海的。盖利斯履职后,及时向共产国际执委会反映中国红军真实情况,同时将主要精力用于指导帮助中国红军建设,出席并指导中共中央召开的重要军事会议,参与中共中央给红军重要指示、训令的起草工作,如《中央关于对付敌人“围剿”的策略问题给一、三两集团军前委诸同志的指示》(1930年10月29日发出)、《中共中央给红军的训令》(1930年12月10日发出)等。盖利斯在1930年10月20日写给苏联红军参谋部第四局局长别尔津的信中就说到:“中央军事部制定了红军的编制和组织序列表。我和中国人一起认真地审查了整个这项工作。我作了许多修改,当地的工作人员都同意我的修改意见。他们弄出了许多错误。”⑧盖利斯等还参与起草了1930年冬发出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
《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包括总则、政治指导员、政治委员、团政治处、师政治部、军区及军政治部、总政治部、 党的连支部及团委、党务委员会、共青团、红军政治机关及党与地方党部关系等10个具体条例。这些条例是参照苏联红军政治工作经验而制定的,尽管在一些方面照抄照搬了苏联红军的做法,但它们的制订、颁布和实行,不仅使红军的政治工作步入系统化、条理化发展阶段,而且还使全国各苏区红军政治工作原则、制度、方法和要求得到了统一。《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直到1931年春才送达中央苏区。由于反“围剿”战争紧张,条例的一些具体规定当时未在红军中及时贯彻执行。1931年11月中革军委总政治部(1932年2月后改称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成立后 ,这些条例才在红军部队中正式实行。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依据《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于1932年先后制定发布了《政治工作与政治部》、《中国工农红军各级政治机关编制系统表》、《红军中政治工作会议规则》、《列宁室组织法及工作条例》、《红军抚恤条例》、《关于红军支部工作的指示信》等,对红军政治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制度作出规定。
盖利斯还直接听取来到上海的苏区代表汇报,了解苏区和红军建设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意见。1930年11月10日,盖利斯等在听取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副主席胡海汇报后,以远东局名义致信中共中央,说:“在我们看来,红军力量的发展还不够。应该这样来安排工作,在最近一个时期,除了使现有的部队从数量上不断得到加强外,还要使我们驻扎在江西和湘西的部队人数起码翻一番。这样做的条件是有利的。武器不足不能成为不增加军队人数的理由。应该由‘青年先锋队’和‘赤卫队’组建新的团和师。武器应该并且也能够在斗争过程中取得。暂时他们可以用当地现有的原始武器武装起来。”⑨
在共产国际帮助指导下,至1930年冬,中国红军建设的一些重要原则问题,大致都得到了解决。军事领导体制也得到建立健全。中共中央军事部于1930年3月改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1930年8月26日,周恩来在出席中央总行动委员会主席团会议时,提议在苏维埃区域成立中央局,同时建立革命军事委员会,指挥一切军事工作。8月28日,中央总行动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决定,朱德任全国红军总司令。9月9日,周恩来在中央总行委主席团会议上作苏区军事报告时,提出了全国苏区的军事领导体制设想:全国苏区拟划分为6个军区和若干游击队,组织系统为中央局指导临时中央政府,临时中央政府指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央局也可指导;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指挥各军区。1930年10月,中共中央正式决定在苏维埃区域成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1931年1月15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在中央苏区宁都县小布正式成立,项英任主席,毛泽东、朱德任副主席)。1930年11月30日,盖利斯在给别尔津的书面报告中,详细报告了中央苏区第一次反“围剿”决战前夕中国红军(红一军团、红三军团、闽西红军、湘鄂西红军等)力量(人员、武器装备、后勤保障等)部署及情况,并欣喜地得出结论:“朱德和毛泽东的军团是团结的和完全有战斗力的”;闽粤红军“在训练和战斗顽强性方面不如第1军团,但是由于该地区敌人不很活跃,这个军团还能顺利地守住该地区”;“贺龙军团是很有战斗力的。各军在战斗中表现得很坚定,也很顽强”;彭德怀的“第3军团是有战斗力的并能顶住敌人较大的压力”;鄂豫皖苏区的第一军和赣东北苏区的第十军“具有中等战斗力”;只有第九军仅有400人,“没有战斗力”⑩。
从1930年底开始,共产国际远东局和盖利斯开始花费较多心血,帮助中共中央克服和改进对苏区军事斗争领导方面存在的弱点。
一是督促和帮助中共中央加强中央军委会的领导力量,建立健全坚强精干的军委工作班子。1931年1月17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责成远东局和中共中央立即在中共中央下面成立坚强的有工作能力的军事部”⑾。为此,1931年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恩来兼任中央军委书记。1931年2月4日,远东局盖利斯致信周恩来,专门就中共中央军事部(中共中央军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加强军事部工作的措施,提出意见。盖利斯首先肯定中央军事部“做了工作并且现在还在继续做工作,但不够有力,其工作节奏根本不能适应时局的要求”。他认为“军事部目前应该是最重要的中央部门之一”,但是“军事部迄今并没有得到中央的足够支持”,应该迅速改变这种状况。他指出,中央军事部应明确自己的任务,改变工作方法,“少谈关于任务等的空话,多给工作人员具体的任务并对他们的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领导同志应该经常到地方去,具体检查和帮助地方同志的工作”;应当在工作经费方面给予中央军事部更多的支持,“中央应重新考虑拨出比迄今为止更多的数额用于军事工作”⑿。
二是督促中共中央加紧建立与各苏区的交通联络网络。1930年10月中旬,共产国际远东局“坚决要求”中共中央“安排好与红军的经常联系”,“加快建立无线电台”⒀,“组织与苏区的固定交通联络路线”⒁。1930年11月10日,远东局在给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信中再次强调:在目前条件下,与苏区“通讯和建立通讯的问题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财政困难不应成为不解决这个极其重要的问题的理由”⒂。1931年1月17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更是“责成远东局和中共中央在最短的期限内在中央与苏区之间建立起牢固的和正常的联系”,并且“询问中央和远东局能否靠自己的力量建立联系,或者必须派一位同志去中国为建立这种联系进行技术指导”⒃。盖利斯在1931年2月4日致周恩来的信中,进一步指出:“现在同红军的联系是极不可靠、极不正常的。没有联系,就没有也不可能有通过党和苏维埃系统以及军队系统进行的领导。”他提出:“应该组建联络局,使上海每两周就能从红军各单独行动的部队和单独的苏区获得情况报告。应该制定关于党的系统的问题和关于苏维埃军队问题的紧急报告表(我可以同军事部一起研究此事),并且要求苏区根据此表每两周报告一次。只有在这样的联络体制下才能对红军和整个苏区进行符合实际的领导。应该在这方面向苏区下达严格的指令。”为此,盖利斯建议派出可靠人员在上海、香港、汕头、天津、厦门、广州、汉口、九江(或南昌)取得合法身份,设立联络中心,专门从事联络工作。盖利斯批评中共中央将所拥有的电台分派给汉口、天津和香港“是重大的错误”,认为应该立即将汉口的无线电台和报务人员调往中央苏区,将天津的电台调往鄂豫皖苏区第一军,并加速培训一批无线电报务人员派往苏区⒄。
在共产国际远东局的督促下,1930年10月,中共中央在上海成立交通局,由周恩来、向忠发、李立三、余泽鸿、吴德峰组成委员会,吴德峰任局长。1930年底,中共中央调中共中央南方局秘书长饶卫华到香港建立华南交通总站,并由中央交通局副局长陈刚在汕头建立“中法药房分号”,作为交通局直属的一个重要交通据点。随后,又派陈彭年、顾玉良、罗贵昆等到汕头建立交通站;同时调中共广东省委发行科科长李沛群到闽西任交通站站长,调卢伟良任大埔交通站站长,调萧桂昌、曾昌明、熊志华等担任中央交通局专职交通员,建立起一条从上海到中央苏区的红色地下交通线。除此之外,还有上海——浙江衢州——赣东北——中央苏区线路;上海——香港——广州——韶关——赣南——瑞金线路。红色秘密交通线的主要任务是:安全护送上海中共中央与各苏区间人员往来和重要文件、物资的输送传递。由于交通线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通纪律,机智灵活,赤胆忠心,在长达6年(1930—1935年)的时间里,虽历经许许多多危险紧急情况,但始终未出一次差错,确保安全畅通,出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三是督促中共中央向各苏区增派军事工作干部。1930年夏秋间,由于李立三不重视苏区和红军建设,很少向苏区和红军派出军事干部,充实红军力量。共产国际远东局对此颇有意见。从1930年10月起,远东局除了催促尽快派出人员在苏区建立党的中央局外,还要求“派工作人员到军队中去,招募工人并将他们也派到军队中去”⒅;同时将来到上海参加会议或向中央汇报工作的同志经短期培训后“再派回苏区去”⒆。为此,盖利斯专门致信苏联红军参谋部第四局局长别尔津,要求拨给专项资金用于与苏区建立联系和调派人员的经费开支⒇。共产国际执委会巡视员斯卡洛夫,还向共产国际和联共(布)中央建议:“必须扩大在我们这里培训中国军事干部的工作,其中一方面,要注意加快对狭窄专业人员(如报务员、爆破手和手榴弹工厂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另一方面,要保证对作战方面的工作人员进行基本的培训,使他们具备相当于中国红军旅长一级所必须的视野。”(21)1931年1月17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责成远东局和中共中央办理立即调遣军事工作人员(从远东局组成人员中选派的同志除外)去红军的主要作战地区”(22)。盖利斯在1931年2月4日致周恩来的信中,更明确地要求中共中央应将“所有的军事工作人员(前军人、军人和一般大学生)派往苏区。撤出被委任做党的工作的人,把他们也派往苏区。此事应立即办”;同时要求“立即安排从上海、汉口、天津和香港派工人去苏区的事。凡保密条件允许的地方,预先为他们组织短期军政训练班(2—3天)”。盖利斯还对已决定去苏区的同志迟迟不动身前往表示“难以容忍”(23)。
在共产国际远东局督促下,中共中央加快了向苏区派遣干部的步伐。据周恩来报告,“1930年9月到1931年4月,政治局共向苏区派了228名同志。其中172人到达了目的地”。向各苏区派出人员情况是:向中央苏区派出67人,57人到达;向鄂豫皖苏区第一军派出48人,43人到达;向湘鄂西苏区第二军派出39人,18人到达;向赣东北苏区第十军派出19人,10人到达;向湘鄂赣苏区第八军派出4人,全部到达;向湘鄂赣苏区第十六军派出11人,9人到达;向闽西苏区第九军(后改称第十二军)派出14人,12人到达;向闽西苏区新十二军派出14人,12人到达。1931年5月,共青团派了1名同志去闽西苏区、1名同志去湘鄂西苏区;党中央也派出曾弘毅去赣东北苏区第十军,徐锡根去湘鄂西苏区,并向第十六军、第七军和闽西各派了一名同志。党中央派往中央苏区的3名无线电报务员,也已安全抵达(24)。
四是督促中央军委“加强侦察工作,增加侦察工作的预算”(25)。
五是帮助中共中央军委编译出版野战条令等军事政治书籍,供培训军事工作人员使用。
六是督促中央军委加强对国民党军的兵运工作。
共产国际的上述措施,对于中共中央军委加强自身建设和对各苏区军事斗争的指导,起到了积极作用。
1931年4月以后,共产国际远东局领导人和工作人员包括军事顾问组负责人盖利斯在内,因安全原因,陆续撤离上海返回莫斯科。同年6月,远东局实际停止了在上海的工作。共产国际、联共(布)中央对中国红军建设的指导暂告一段落。
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军事代表、远东局
驻中共军事总顾问曼弗雷德·施特恩
共产国际远东局在中央苏区推行“左”倾“进攻路线”,有两个人发挥了十分不好的作用,他们的所作所为,给中国革命造成了极为惨重的损失。这两个人是曼弗雷德·施特恩和奥托·布劳恩(李德)。
由于共产国际远东局从1931年7月起基本停止在上海的工作,新成立的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感到心中没底,1931年12月遂请求共产国际执委会派代表团前来中共(26)。1932年3月4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决定派埃韦特作为共产国际执委会代表前来上海(27)。1932年6月20日,中共临时中央致电共产国际执委会,请求“派一名军事专家来帮助「中共」中央”,“还需要一名爆破方面的专家”,并明确表示“我们可以把外国人护送到苏区,希望你们尽快派专家来”(28)。
1933年3月,共产国际执委会满足了中共临时中央要求,给中共临时中央派来一名军事代表,名叫曼弗雷德·施特恩,化名弗雷德。据有关资料介绍,他的俄文名字叫格里戈利·米哈伊洛维奇·施特恩。1900年(一说1896年)出生于什梅拉村(现乌克兰的切尔卡琴地区)。父亲是犹太医生。1919年参加苏俄红军。苏联国内战争时期,历任苏联红军团政委、旅政委,1925年任骑兵师政治部主任,1929年毕业于伏龙芝军事学院。1930年至1931年是苏联红军参谋部第四局驻美国侦察员,1932年为驻满洲侦察员。1933年4月,曼弗雷德·施特恩作为共产国际执委会的军事代表,被派到上海远东局,任远东局驻中共中央军事总顾问。
曼弗雷德·施特恩作为共产国际执委会的军事代表和驻中共中央军事总顾问,并没有进入苏区,而是住在远东局的上海居所。他在中国工作整一年时间,在指导中共军事斗争方面所作的工作,主要有:
一是在第四次反“围剿”后,为红一方面军制定了在乐安、永丰、宜黄、南丰等县城发起的“攻势战役”计划,致使红一方面军主力停留在永、乐、宜、南地域徘徊两个多月,毫无战绩。
二是为中央苏区红一方面军制定组建东方军和中央军实行“分离作战”的计划,并遥控操纵这一计划的实施。
三是在“福建事变”发生后,极力反对红一方面军以实际行动援助十九路军,反而南辕北撤,制定了一个所谓“湖南计划”, 要中央苏区红军集中主力分路向湖南出击,威胁和进攻南昌。
四是极力反对中央苏区红军与广东国民党军陈济棠部开展停战谈判。
从这4件事情可以看出,曼弗雷德·施特恩在这一年中对中共军事工作和中央苏区红军作战行动的指导,都是严重脱离苏区实际的瞎指挥,给中国革命造成了严重损失。可以说,曼弗雷德·施特恩对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鉴于施特恩对各方面关系都处于紧张状态,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不得不于1934年4月将他召回莫斯科。
三、共产国际远东局驻中共中央军事顾问
李德
李德,原名奥托·布劳恩(又译为○.布劳恩),俄文名字瓦格纳。德国人。1900年出生于德国慕尼黑。1919年加入德国共产党后,在德共中央从事过情报工作,曾两次被捕入狱。1928年越狱后到苏联,入伏龙芝军事学院学习。1932年春毕业后,他以奥地利公民身份携带护照由苏军总参谋部派遣,以旅游名义来到中国,从事营救苏军情报人员鲁格夫妇的特别任务。完成任务后,瓦格纳(布劳恩)于1932年11月来到上海,苏军总参谋部第四局指令他在行动和财务上接受共产国际东方部驻上海代表(远东局)领导(29)。1932年12月初,埃韦特(尤尔特)曾给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书记皮亚特尼茨基报告说:“可能稍后我们要把他派到苏区去”(30)。“他”,即瓦格纳,也就是奥托·布劳恩。1932年12月31日,皮亚特尼茨基批准了埃韦特(格伯特)的请求:“瓦格纳应去苏区。行前发给他每月200元的薪金和去苏区的旅费。在那里他应从当地朋友们(31)那里领取薪金。请在你们的报告中告诉我发给他的确切数目。”(32)
中共临时中央总负责人博古,在莫斯科时就与瓦格纳相识。博古不懂军事,1933年1月动身前往中央苏区之前,他向共产国际东方部驻上海代表埃韦特请求派瓦格纳(李德)担任中共中央军事顾问。李德(瓦格纳)在他的《中国纪事》一书这样写道:“博古和洛甫动身前,要求尤尔特(33)同志将我也派到苏区去,尤尔特问我对此有何意见。当时党的领导机关正准备迁至苏区,总军事顾问又指日可待,可以预料,我在上海工作的可能性一定会受到相当的限制,因此我表示同意去苏区,但提出一个条件,请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发出一个相应的指示。尤尔特和博古因此向莫斯科发出几封电报。1933年春天,他们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大意是:我作为没有指示权利的顾问,受支配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其他的指示和命令我没有得到。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我的行期推迟到秋天。”(34)这样,瓦格纳便被任命为共产国际远东局驻中共中央军事顾问,并起了一个中文名字“李德”。
李德与曼弗雷德·施特恩之间是什么关系呢?共产国际规定,曼弗雷德·施特恩是共产国际执委会的军事代表,而李德(瓦格纳)是曼弗雷德·施特恩的代表。李德必须受军事总顾问曼弗雷德·施特恩节制。对此,李德在《中国纪事》中写道:“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弗雷德给我的指示和建议最多……他要我负责在中央苏区严格执行他的一切指示,其根据是,他是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军事代表。为了保证在危急情况下能够直接联系,他同我商定了一个密码,这个密码只有我们两人知道。”(35)远东局书记埃韦特在1934年2月13日写给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书记皮亚特尼茨基的信中,也说到:“弗雷德越来越主张批评瓦格纳,进而宣布取消他的代表资格,原因是瓦格纳不执行他的指示。我最终违心地同意要求瓦格纳‘作为弗雷德的代表要尽力执行他的军事建议’。”(36)
因此,过去都说李德是中共中央博古等人的 “太上皇”,事实上曼弗雷德·施特恩是“太上皇”的“直接上司”。
1933年初博古等从上海向中央苏区转移时,李德亦打算以传教士身份秘密前来中央苏区,但因未能及时办理前往广东的护照而耽搁了行程,留在上海收集、研究中央苏区军事资料,为其充当军事顾问作准备。1933年3月5日, 李德就苏区的军事形势问题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写了一个书面报告。他在报告中坦率地认为,国际上包括中共中央对苏区红军力量估计过高,有不少夸大宣传之处。同时他认为:“即便在组织了正规部队并以老苏区为根据地的地区,红军也还未完全摆脱游击战的思想和作战方法。这就使得红军能够轻而易举地夺取一些新的地区和防御较差的城市,但也很容易很快失守。他们回避决定性的战斗,不去强攻设防的据点。在这方面已有明显的转变,但还远远不够。”(37)由此可见,李德对苏区红军力量的估计还是比较客观、实际的,但他从一开始就对中央苏区红军的游击战和带游击性的运动战战略战术不屑一顾。
1933年9月,中共上海中央局为李德办理了公开由上海前往广东考察的护照,随后便由“红色牧师”、中共地下党员董健吾陪同前往汕头,地下交通站负责人陈彭年亲自护送。李德在《中国纪事》中这样描述他的这次从上海出发前往苏区的行程:
“半夜,我带着几百块美元,以应付意外情况,和一只小手提箱,乘车来到码头,在那里上了一只英国海轮……为谨慎起见,我还是弄来了一张国内护照,护照上填写的地方,当然不包括那些‘防匪地区’。海轮把我带到汕头,在这个华南港口唯一的一家欧洲旅馆中,我根据约定见到了中国的联络员,他是保卫机关的一名工作人员,姓王(38),说一口流利的英语。”
“第二天早晨,王拿着我的小箱子(到了瑞金我又把这只箱子取了回来,里面的东西完好无缺),这样,如果我们在路上被截住,我可以说我是一个无辜的旅行者。接着我们一起乘车向内地行驶,到了附近的县城潮安,潮安的那一边就是‘禁区’了。我们步行离开城市,向韩江河畔走去,还没到达河畔,突然被一个国民党哨兵截住。一名军官检查我的护照,检查了好久,最后还是让我们走了。王对军官说,我是考古学家,想参观附近的一座古代寺庙。”
“以后再没有遇到其他意外情况,我们到达了韩江。另一个联络员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们……王匆匆与我告别,我的新同伴把我引到一只船上,船系在岸边,有倒垂的灌木覆盖。我爬进狭窄的船舱,在这里我平躺了几乎二天二夜,不敢出声。将近傍晚,船终于开动了。晚上,这只小船同其他许多小船一起由一只轮船拖着,向上游驶去。沿途停了多次,在我的上面是人的脚步声,有几次,显然是在盘查,混杂着粗鲁的问话和命令。我的下面是流水的声音。第三天我才走上了小船的船板,船夫们拖着小船,在韩江的源流上缓缓前进。天黑以后,我们在一个村庄旁边偷偷地上了岸,潜入了一间偏僻的房子。在那里迎接我们的是几个带着毛瑟枪的人,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的中国红军战士。”(39)
李德离开上海前,中共上海中央局专门用秘电通告瑞金。博古将迎接和护送李德进入苏区的任务交给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邓发。邓发又将此重任交给国家政治保卫局执行科长卓雄。卓雄受命后从长汀河田出发,星夜带领全副武装的小分队10余人,赶到大埔县青溪交通站。李德所说的“第一次见到的中国红军战士”,就是卓雄带领的武装小分队。他们接到这位外国“神甫”,经六七个夜晚,走了几百里山路,经永定、上杭抵达才溪。在才溪等候的福建军区司令员谭震林,按中央命令将军区部队中党支部书记以上的干部集中起来组织一个战斗团,迎接和护送李德于1933年9月底安全抵达瑞金。李德在瑞金居住的地方,是博古命令为他在下霄村一片开阔的田塅中专门建造的一幢两间一厅“独立房子”,周围警卫森严。中共中央局给李德选派了两名优秀的俄文翻译,一名叫伍修权,一名叫王智涛。
“当天晚上,博古和洛甫来看我”,李德在《中国纪事》书中写道,“他们告诉我,我的住处在一个禁区内,所有的中央机关——中央委员会、临时革命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和红军总参谋部,都设在这个禁区内。中央办公室和总参谋部办公室,离我的住处步行只有5分钟的路程。……当天晚上我们还规划了一下我的工作范围,我们一致同意,由我主管军事战略、战役战术领导、训练以及部队和后勤的组织等问题。我们还完全一致地明确规定,我对政治领导不进行任何干涉。因此,我在以后的时期内只参加政治局及其常委讨论军事问题的会议,当然这样的会议也是相当多的” 。(40)
李德说的大致没错。事实上,这已经赋予了他极大的权力,因为苏区所有军事上的重大问题几乎都必须接受他的指导和监督。李德在1939年回到莫斯科后递交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书面检讨报告中,坦率地承认:
“我是根据「中共」中央的要求来到「苏区」的,由于在上海时我与博古同志有工作联系,所以我单方面地同他保持联系,实际上我掌握了红军行动的决策权。这大大超出了我的工作范围,在客观上篡夺了红军在一年期间的指挥权。表面上看,我没有摆出大人物的样子。我不只一次地强调说,我作为顾问没有任何权力或全权(关于顾问工作,共产国际执委会有相应的电报),我认为自己是听从中共中央指挥的,而实际上我对每个涉及红军的问题都提出了建议,并且直到红军进入贵州省之前我的所有建议均被采纳。”(41)
李德在履行职责时,并不是如他所言“没有摆出大人物的样子”,而是俨然以“顾问”自居,滥用权力瞎指挥。对此,所有与李德共事和接触过的人,都感同身受,有大量的口述回忆资料可资佐证。李德在1939年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书面报告中检讨说:“除此之外,一些建议只由几个同志进行了讨论,主要是博古同志和周恩来同志,因此造成了对集体领导原则的部分违反。最终我直接干预了指挥部和司令部的工作,我自己起草了作战文件。我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更何况当时我本人的东方工作经验很少。我没有为做这种工作做好准备(不懂语言,不了解中国红军斗争特点的特殊条件,等等),更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学习而不是领导”。“为维护自己的观点,我表现出过于固执和强硬,结果,确实在中共中央书记博古同志支持下,其他意见受到压制,前线指挥官的提议也常常不予考虑。特别是当毛泽东同志和洛甫同志(在1933年底浒湾战役和1934年5月广昌战役失利后)提出尖锐批评时,我完全不作自我批评地捍卫自己的意见,而且认为,在五次‘围剿’的新形势下已经不能利用红军以前的丰富经验。这样一来,工作方式方法大部分都是错误的。”(42)
李德来到瑞金后,指导中央苏区红军第五次反“围剿”战争,是他的主要工作。由于他的瞎指挥而导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这是他犯下的最严重错误。他在1939年的检讨书中写道:
“我对红军在五次‘围剿’条件下的战略战术所阐发的观点和我在红军中所实行的主张实际上都是完全错误的。红军在五次‘围剿’以前的经验表明,在技术条件薄弱情况下,只有实行机动灵活的进攻才能成功地保卫苏区,而且必须利用群众武装来牵制和骚扰敌人,而主力要形成拳头,出乎意料地打击敌人的薄弱环节,并以决战制胜打败敌人,打破敌人的包围。在内线斗争中,甚至应牺牲土地诱敌深入,用‘捕鼠器’歼灭敌人,收复和扩大苏区。”
“对于这个经验,我根本未予重视。当时我觉得,在五次‘围剿’中,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在业已形成包围圈(自1933年12月和在1934年夏天福建事变之后(43))和敌人借助碉堡体系缓慢推进情况下,我机械地把‘一切为了前线’、‘不放弃苏区寸土’等政治口号搬到作战行动上。我不相信,敌人会离开碉堡,不相信可以在决战中消灭它的大部力量,我逐渐发展了通过部分胜利取得战略胜利的理论,依靠自己的堡垒对来犯敌人实行短促突击,分散兵力实行短促突击。客观上因此丧失了作战的主动性,全线实行单纯防御,受敌人行动左右,搞堡垒主义,而在作战中,是进行绝望战斗,对胜利没有信心。”(44)
李德在1939年给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报告中进一步检讨了自己的以下错误:
“(1)通过小的胜利取得战略胜利的理论。这明显放弃了在决战中靠闪电战取胜的做法,结果犯了一系列的错误,如‘阻止敌人进攻’(博古同志语),这反映了自己的机会主义思想,不相信能取得最后胜利;‘国民党和红军兵力竞赛’(周恩来同志语),这明显是对形势作出了错误的估计,因为国民党的资源要比我们多得多,而自己的政治优势没有为取得决定性胜利加以利用,而是在持久战中耗费掉了。”
“(2)短促突击。对这个理论,我一个人应承担全部责任。这是试图在敌人走出碉堡向前推进时突击敌人,但实际上很少成功,因为敌人仔细侦察,受到打击时立即退回碉堡。自然这种突击不止一次地在追击过程中发展成为对碉堡的无目的的进攻。在不能通过这种突击消灭敌人时,它渐渐发展成了反击,而战斗的主要方式,已从进攻转换成防御。”
“(3)堡垒主义。主观上我只打算在战略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线上设一些支撑点和地区,我甚至反对过火行为。在文章中,我对弗雷德固守从赣江到抚河整个战线的建议提出异议,但是客观上在我的影响下,堡垒体系发展到很大规模,所以一时整个的兵团(5军团两个师、9军团一个师、两三个独立师)变成了守备部队,不再习惯于采取机动灵活的行动。”
“(4)分散兵力。由于实行短促突击,认为已经不需要经常集中主要力量,在多数情况下,红军分两部分作战(1军团或3军团作为突击力量,而令一些部队作为辅助力量),这样一来,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可能性不止一次地被减少了,甚至在具有客观条件的情况下。”
“(5)根据上述错误的战略战术原则,部队在敌人挑衅情况下频繁调动,疲劳不堪,因为敌人兵力在总体上占有很大优势(多9倍),在各个战线轮番进攻,而我们的部队等待他们的进攻,实行‘短促突击’,在最后一刻要转入立即作战。这是放弃主动性的结果,经常造成部队行动不及时,至少损失过多,争取不到全胜。”
“(6)绝望的战斗也是总的错误目的所致,它掩盖了我提出实行的错误战术的不成功。这明显歪曲了顽强战斗的原则。”
“这些错误,我认为,是1934年夏五次‘围剿’决定性时期的主要错误。由于犯了这些错误,红军的战斗力减弱了,苏区大部分土地丧失了,苏区总的条件已恶化到红军主力不得不离开的地步。这些情况反映出对敌人作出了过高的机会主义估计,低估了自己的力量和能力,不相信能取得决定性胜利。这些思想不仅背离了当时的具体情势,而且也违背了所有军事战略战术原则。(45)”
在这里,之所以大段大段地引述李德自己在检讨书中的文字,是因为他所说的这些话,比较符合其在苏区所作所为实际情况。用他自己的话来评论他自己的所作所为,比别人的评论更加中肯可信。李德在检讨中没有将责任推给别人(包括他的直接领导曼弗雷德·施特恩)。事实上,李德在执行军事总顾问施特恩的指示时,有时会根据苏区实际情况作些调整,施特恩对此表示不能容许。埃韦特在1934年2月13日写给皮亚特尼茨基的信中说:“弗雷德越来越主张批评瓦格纳,进而宣布取消他的代表资格。原因是瓦格纳不执行他的指示。”(46)可见,李德对自己错误检讨的态度是诚恳的。这与他后来写《中国纪事》时经常推诿责任形成了很大反差。
李德在中央苏区工作期间,生活待遇方面有些特殊或过高的要求,在苏区干部群众中引起不良反映。这是客观事实。李德的翻译伍修权在他的回忆录《我的历程》一书中将事实真相说得很清楚:“一九三四年十月中旬,军委总部从瑞金出发长征了……那时我们和警卫员等养了几只小鸭子,它们天天钻在‘独立房子’周围的水稻田里,吃的是青蛙,长得特别快。出发的前几天,我们就赶紧吃鸭子,总部出动的那一天,还吃了最后的一只。”(47)我们应该看到,李德毕竟是一个外国革命者,不顾危险和艰辛来到中央苏区参加中国革命,难能可贵。其生活习惯和个人生活方面有一些特殊要求,喜欢吃面包、喜欢喝酒等,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
注释:
①《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7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88页。
②《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97页。
③《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07页。
④《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32页。
⑤《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第418页、第487-488页、第563页,第10卷第49页、第72页。
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563页。
⑦《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0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70-71页。
⑧《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15页。
⑨《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52页。
⑩《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90-492页。
⑾《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0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5页。
⑿《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0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4-45页,第48页,第49页。
⒀《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77页。
⒁《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14页。
⒂《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52页。
⒃《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0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5页。
⒄《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0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5-47页。
⒅《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14页。
⒆《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52页。
⒇《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79-481页。
(21)《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565-566页。
(22)《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0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5页。
(23)《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0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7页。
(24)《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0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23-324页。
(25)《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0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7页。
(26)《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83页。
(27)《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135页。
(28)《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177页。
(29)《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264页。
(30)《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264页。
(31)即中共中央机关。
(32)《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288页。
(33)尤尔特,即埃韦特。
(34)奥托·布劳恩《中国纪事》,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版,第35页。
(35)奥托·布劳恩《中国纪事》,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版,第40-41页。
(36)《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4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82页。
(37)《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340页。
(38)即董健吾。
(39)奥托·布劳恩《中国纪事》,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版,第41-42页。
(40)奥托·布劳恩《中国纪事》,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版,第44页、第46页。
(41)《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5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344页。
(42)《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5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344-345页。
(43)原文如此。应为:1933年11月至1934年1月。
(44)《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5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345-346页。
(45)《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5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346-347页。
(46)《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4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82页。
(47)伍修权:《我的历程(1980—1949)》,解放军出版社1984年第1版,第77页。
(作者系赣州市委党史办原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