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0 7969 0008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研究

刘少奇与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

赣州思政 | 2017-04-03 09:04:00 点击量:

文/钟   军
摘要:1933年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成立,刘少奇担任委员长。在刘少奇的领导下,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不断完善组织机构,从组建真正的阶级工会、努力改善工人群众的经济生活与文化生活、发动与引导广大工人群众参加苏维埃建设等方面着手,将苏区工会建设成了维护工人利益的保护者、引导工人进步的教育者、发动工人参加苏维埃革命的组织者,成了苏维埃政权最坚强的柱石。
关键词:刘少奇  中央苏区  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  柱石
刘少奇长期从事和领导工人运动,是白区著名的工人运动领袖,被誉为“正确路线在白区工作中的代表”。1932年冬,刘少奇化名唐开元,从上海秘密来到瑞金,出任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自此,刘少奇即以全部精力投入到中央苏区的工人运动中,领导组建一个全新的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作为中国共产党工人运动的最高领导机构。刘少奇在完善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的组织机构、组健真正的阶级工会、努力改善工人群众的经济生活与文化生活、发动与引导广大工人群众参加苏维埃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工人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的阶级基础。党和苏维埃政府对苏区工人运动和工会极为重视。193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为加强对苏区工会的领导,陆续选派蔡树藩、陈佑生等领导人员从上海进入中央苏区,负责筹建全国总工会苏区执行局。1931年2月,全国总工会苏区执行局(简称全总苏区执行局)在江西吉安富田正式成立。梁广任主任,陈佑生任组织部长,蔡树藩任社会部长,倪志侠任宣传部长兼秘书长。7月,全总苏区执行局迁至瑞金叶坪,随之,领导机构设置等得到不断调整与提升。陈寿昌继任主任,除原有的组织部、社会部、宣传部及秘书处外,还增设了女工部、青年部、国家企业部等工作部门。全总苏区执行局是全国总工会在苏区的派驻机关,是当时苏区工人运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配合党中央、苏维埃政府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大力开展苏区工人运动,支援革命战争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苏维埃革命作出了重要贡献。
1932年冬,受王明“左”倾冒险主义错误路线的干扰,白区工作遭受严重破坏,设在上海的中共临时中央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领导机关,处境十分危险,被迫迁入中央苏区。1933年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迁驻瑞金县沙洲坝枣子排,同年4月与从叶坪搬迁来的全总苏区执行局合并,成立了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简称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由原中共中央职工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长刘少奇任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
一、完善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的组织机构
为使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正常运转,刘少奇组织精干力量,着手完善、健全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的组织领导机构。正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刘少奇找来原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党团书记陈云等富有工人运动经验的干部一起健全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完善后的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由刘少奇任委员长,陈云任副委员长兼党团书记,内设总务处、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处、女工部、青工部、社会经济部、国家企业部等机构,负责人分别为邓振询、梁广、王子刚、刘群仙、王秀、倪志侠、马文;下设农业、店员手艺、纸业、苦力运输、国家企业5大产业工会和江西省、福建省、闽赣省、粤赣省、赣南省5个省级职工联合会。并在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之下,设置区一级的工会组织,以便加强对乡村基层工会工作的直接领导;还在苏维埃政府机关、群众团体、医院、学校等单位中建立工会组织,以健全苏区地方各级工会组织。
此外,为密切全国各个苏区之间以及各苏区与全总之间的联系,使工会组织协调运转,刘少奇相继派出得力干部到各苏区工会巡视或指导工作。如派出陈寿昌去湘鄂赣苏区、陈佑生去湘赣苏区、孟平去闽浙赣苏区、吴华友去闽赣苏区去具体指导各地工会工作。此外,刘少奇还指派王秀和王子刚等苏区干部到白区去开创工作。这样,便密切联系了全总与各个苏区工会,整个工会组织系统得到沟通与健全,工会工作得以全面、顺畅地开展。
二、领导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广泛吸收会员,将工会建立成一个真正的工人阶级的工会
刘少奇认为,工人是苏维埃政权坚强的群众基石,是党的路线在农村中最可靠的传达者和组织者。只有将工人群众最大限度地吸收进工会组织,建立一个真正的工人阶级的工会,才能真正发挥工会的作用,才能加强苏维埃政权的群众基础,才能使党和苏维埃政府的各种政策在苏区得以深入、彻底的执行,才能真正的发展和巩固苏维埃政权。
所谓工会,就是以工人群众为基础的组织。在工会组织的发展中,既要坚持它的阶级性,只能允许真正的工人阶级加入工会,又要坚持它的群众性,把所有工人阶级都尽可能地吸收到工会中来。因此,如何正确地划分工人阶级极为关键。受“左”倾错误影响,苏区工会在发展会员时一度发生把“独立劳动者”拒之门外的错误,规定:“只有在资本家的工厂、老板的作坊中,出卖劳动力换工钱的,才算工人,才能加入工会。”《苏维埃区域工作大纲》曾明确指出:凡是自己没有生产工具被雇于人而依赖自己的劳力所卖得的工钱为生活者,才算是真正的工人;凡手工业如理发、裁缝、木匠等带有学徒、助手,雇工的店主或老板,他们虽然自己参加劳动,但他们同时又是剥削别人劳动力的,这当然不能算是工人加入工会;就是没有带学徒、助手或雇工的独立劳动者,因没有雇主的剥削,也不能算是工人加入工会。”1931年颁布的《劳动法》,再次以法律的形式将“独立劳动者”排斥于工人阶级队伍之外。1932年,全总苏区执行局曾发出《关于独立劳动者问题的通知》,错误地要求各级工会洗刷“独立劳动者”,建立所谓真正的阶级工会。大批“独立劳动者”被错误地驱逐出工会,苏区各地工会组织遭受到了严重损害。
刘少奇早在上海时便发现了洗刷“独立劳动者”的错误。他化名仲篪,在上海党中央机关刊物《红旗周报》先后发表《苏区阶级工会的会员成份》《再论苏区工会的会员成份并驳锹同志》等文章,指出:“驱逐独立劳动者出工会”“驱逐师傅出工会”的口号,实质上就是取消工会组织,结果是孤立自己,扩大对立面。主张凡属“以出卖自己劳动力为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工人、职工、雇农、苦力,都是阶级工会的会员成份,都应加入工会,不能把“独立劳动者”“手工业工人”洗刷出工会。
刘少奇执掌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后,根据苏区特有的情况,结合工人阶级队伍的复杂结构,立即领导开展纠正苏区工会洗刷“独立劳动者”的错误。特别是在1933年4月1日和5月1日召开的中国农业工人代表大会和中国店员手艺工人代表大会上,更是以决议案的形式多次强调必须立即纠正洗刷“独立劳动者”的错误。此后,苏区各级工会认真执行全总的指示,彻底纠正会员成份上的“左”倾错误,恢复了之前被错误划为“独立劳动者”等非工人阶级成分而被清洗出工会的工人、苦力和手工业者的会籍。
这样,一个真正的工人阶级的工会在中央苏区得到发展壮大,会员人数空前发展,到1934年3月,苏区工会会员达25万人,其中中央苏区14.5万人,比1932年增加了50%,极大地扩大了苏区工会会员的群众基础,壮大了苏区工人阶级的队伍与力量,为更好地组织动员苏区工人参加革命和苏维埃政权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领导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努力改善工人群众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活,将工会发展成为维护工人利益的坚强堡垒
为了提高工人群众的政治权利,刘少奇领导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积极配合苏维埃政府的选举工作,组织工人群众参与选举,将工人阶级培养成为苏维埃政权坚强的群众基石。从1931年11月到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共实行过三次大规模、全方位的民主选举。各级工会积极配合苏维埃政府在工人群众中开展选举工作。特别是在1933年8月开始的为召开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而举行的选举运动中,经过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的宣传与引导,苏维埃代表中的工人成分大大增加。比如兴国全县九百零九个代表中,工人占了百分之四十二,西江占百分之三十;各省苏维埃代表大会代表,工人占了百分之三十五到百分之五十。
为了提高工人的文化水平,刘少奇非常重视工人的教育工作,指出:“必须改善工人的经济生活与文化教育,必须使工人的衣食住等都能安心,同时还要使工人有许多文化的学习与娱乐,如演讲、研究、墙报、演剧、体育以调剂工人的精神……”。通过在企业工厂中举办识字班、夜校及专业培训班等,组织工人们白天生产,晚上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文化水平及专业技能。1933年3月13日,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与中共苏区中央局、中华苏维埃中央人民委员会联合在瑞金叶坪洋溪村创办了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这所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办的第一所高级党校,为工会专门开辟了工会训练班及由各省工会选派优秀工人干部组成的高级训练班。刘少奇亲自到校授课,主讲职工运动。刘少奇还特别注重培养、选拔工人干部,输送到各级苏维埃政府中去,参加苏维埃政权的建设。据统计,到1933年底,中央苏区工会为党政军各级领导机关输送工人干部达万人以上,工会会员参加苏维埃政府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有6752人,其中192人担任了县团级以上领导职务。在各级苏维埃政府的负责人中,工人干部一般占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特别是各级苏维埃政府的劳动部门和工农检查部,大多由工会输送的工人干部组成。
经过民主的选举,系统的学习,苏区工人的政治、文化水平得到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工人参与到苏维埃国家政权中的管理中来,许多工人甚至在各级苏维埃政府中担任了重要职务。如原为船工的王贤选被民主推举为中国苦力运输工会委员长;原为普通店员的邓振询,后被民主选拔为中国店员手艺工人工会委员长、第二届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及中央人民委员会劳动人民委员。
除了改善工人的政治、文化生活,保障工人的经济利益也是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的重要工作。
刘少奇认为:“工会只有在不断地保护工人利益的工作中,才能与工人群众建立密切的联系,才能吸收工人更积极的去参加苏维埃和红军的建设。”然而在具体的调查走访过程中刘少奇发现,一些地方工会存在只注意抓上级布置的“中心工作”,而忽视保护工人的日常经济利益的问题。“倘若我们向许多工会工作的同志发问:哪些工作是工会重要的工作?同志们都可回答:“扩大红军、查田、经济建设等是工会的重要工作。”但是很少有同志回答,保护工人日常经济利益是工会重要工作的。许多同志对保护工人日常经济利益的意义和重要性是估计得不足的”。为了纠正这一错误, 1933年12月10日,刘少奇发表了《与忽视工人日常经济利益的倾向作斗争》一文,批评这一错误倾向。刘少奇在文章中明确指出:“工会是在工人群众共同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工会应经常为保护工人日常的经济利益而斗争。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组织所有的工场劳动者进工会来,活跃工会 的组织,教育工人,并提高工人的觉悟与积极性,为巩固苏维埃政权而斗争。……苏区的工会决不能把保护工人日常经济利益的工作,看为次要的或附属的任务。 ” 并明确指示苏区工会“要与忽视工人日常经济利益的倾向作斗争,需要教育工会工作的干部,善于在工人日常问题上去接近工人、教育群众,获取群众的信仰。各级工会委员会尤其是支部委员会,应经常拿住工人的日常问题来讨论,并给以解决。”要求所有的工会组织要把保护工人日常经济利益当做经常的重要工作来做,努力提高工人群众的革命积极性和觉悟水平,把工人为日常经济利益的斗争与工人阶级的总任务联系起来。 他认为工会应从 (一)帮助雇农解决耕牛、耕具的困难,将没收地主的耕牛、农具首先分给他们,分田时应将最好的田地分给他们;(二)增加工资;(三)减少工作时间到适当的程度,尽可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四)在某些工人中与雇主进行订立合同,改善工人的伙食、宿舍等;(五)将没收土豪的好房屋分给工人、雇农住;(六)救济失业工人,为工人进行社会保险这六个方面着手,有计划的有系统的来改善工人的生活状况。
此外,为彻底纠正苏区工会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刘少奇向党中央和苏维埃政府提出了修改《劳动法》的建议。经进长期的考证与研究,1933年10月15日,《关于重新颁布劳动法的决议》颁布,宣告正式开始实施修改后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新颁布的《劳动法》修改主了过去一些脱离苏区实际的过高的经济要求的条例,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左”倾劳动政策错误,维护了工人的利益。据1934年3月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的统计,中央苏区工人的工资,在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大大的增加了,最少的有20%,有的甚至增加了几倍至十几倍。国家工厂工人的工资,每月最低11元,最高32元;学徒除伙食外,都有了工资。工人的疾病、生小孩、死亡、受伤均有保险局或雇主负责,工人不再为这些不幸事件而付出自己的钱。失业工人也大大减少了。
四、领导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发动与引导广大工人群众参加苏维埃建设,将工会发展为发动工人参与苏维埃政权建设的组织者与领导者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第一个工农民主政权,工人阶级不仅是苏区工会的群众基础,更是苏维埃政权的群众基石。如何将工会中的广大工人群众组织起来参与苏维埃建设,是刘少奇一直思考的问题。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在刘少奇的领导下,配合党和苏维埃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了苏区工人运动,特别是在开展土地革命、扩大红军、促进生产、支援革命、反腐倡廉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刘少奇的领导下,工会成为了发动工人参与苏维埃政权建设的组织者与领导者,成为党和苏维埃政府各项政策强有力的拥护者与执行者,成为苏维埃政权坚不可摧的柱石。
为加强推进土地革命,中央苏区1933年6月开始开展了大规模的查田运动,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在刘少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苏维埃政府关于查田运动的方针政策,组织农业工人开展了查田运动。刘少奇为此还于11月初在瑞金主持召开了中央苏区农业工会十二县查田大会。会上,他专门组织与会代表用五天时间认真学习了毛泽东《关于土地斗争中的一些问题的决定》、《怎样分析农村阶级》等文件,并作了《农业工会十二县查田大会总结》报告。刘少奇在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查田工作中发生的将中农当作富农来侵犯,将富农当作地主来消灭等现象是错误的,要按照中央政府新的决定来纠正过去查田运动中的一些错误。他要求工会在自己的会员大会上,在贫农团的会议,来解释中央政府对于阶级的新规定,“对于那些弄错了阶级的中农、贫农、工人,尤其要向他们解释清楚,鼓动他们来拥护中央政府,并按照正确的手续变更他们的阶级成份。”会后,苏区各级工会积极贯彻实施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的指示,许多被错划的阶级成份得到了纠正,为查田运动的正确开展和任务的完成作出了很大成绩。刘少奇领导的农业工会的查田运动,由于坚持了正确的阶级划分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苏区查田运动中的“左”倾错误,对促进土地革命的正确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央苏区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国民党的军事“围剿”中,为巩固和捍卫苏维埃,需要大力开展扩红运动。刘少奇领导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热烈动员工人参加红军,组织各级工会在工人及其家属中开展深入的扩红宣传教育工作,让工人了解参军的重大意义,从而自愿加入红军。在刘少奇的正确领导及工会组织的积极动员下,苏区工人积极响应号召,参军参战,涌现出许多父送子、妻送郎、兄弟相争当红军的感人场面。1933年8月1日,在中国工农红军首次纪念“八一”建军节上,刘少奇亲自领导创建的中国工农红军工人师在瑞金宣誓成立,该师全是由赣、闽两省苏区工人组成,由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组织部长梁广任政治委员兼代理师长,下辖3个主力团、1个预备团,共1.26万人,被中革军委授予中国工农红军中央警卫师的番号。刘少奇领导组建的中国工农红军工人师也成为工人参军参战最光荣、最耀眼的经典成果。除了组织工人拿起枪在前线冲锋杀敌,刘少奇还特别注重发挥工人在支援革命战争中的其它力量,如组织工人运输队、担架队、救护队、慰问队配合红军前线作战。在第五次反“围剿”时,仅广昌县就有2500多名工人赤卫队员和少先队员加入运输担架的支前队伍。据统计,1933年8月到1934年7月,中央苏区扩大红军的总数为11万余人,其中工人占30%,占苏区工会会员总数的1/4。毛泽东在第二次全苏大会上指出,中央苏区公略、万泰、龙冈、兴国等12县,共有工会会员70580人,其中参加红军和游击队的就有19960人。
在慰劳红军、帮助红军家属方面,工会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工会会员经常募集草鞋、布鞋、食品、肉类、军用品送给红军。实行优待红军家属制后,在业工人大多数是每月拿出四天工资来帮助红军家属,乡村工人义务为红军家属耕田至少每月四天,多的每月十二天。1934年刘少奇领导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发出“节衣缩食,支援前线”的号召,得到苏区工人的积极支持。全苏区工人献给线布草鞋4.3万双、麻草鞋9000多双、菜干8900余担、衣物3900余件、鸡鸭猪肉2.1285万斤、大洋1141元。兴国县在1月这一个月中,工会会员便自发帮助红军做义务工达24988个工时,送出草鞋8470双,捐钱198吊240文。
为加速发展苏区经济,刘少奇领导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提出了“增加生产”“节省材料”“改良技术”“提高劳动纪律”等口号,在苏区工厂企业中抓生产、促生产、提生产,苏区工人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常在8小时工作之外自动延长工作时间到9小时、10小时,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在国民党严密的经济封锁下,生产出大量的食盐、布匹、纸张、武器等军需民用物品,有效地保障了苏区的供给。1933年8月开始,刘少奇领导各级工会组织各工厂、企业开展了厂与厂、车间与车间、班组与班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生产劳动竞赛,用订立革命竞赛条约的形式提高生产效率。刘少奇在苏区国家企业与合作社企业调研时,他说:“工人们、职员们!你们该记着,你们现在不是为地主资本家而劳动了,而是为工人阶级自己、为人类的最后解放而劳动着。这种劳动的性质的变换,是我国历史未曾有过的最大变换,你们应该用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为着战争 ,为着苏维埃的胜利,为着工人阶级全体长久的利益,而自觉地努力地工作。”当年曾任中央兵工厂职工委员会主任的马文,回忆当时工人生产积极性时说:“工友之间,各单位之间经常进行劳动竞赛。当时提出:多造一颗子弹就等于多消灭一个敌人;多修一支枪等于多消灭10个敌人。这个口号成为每一个工人的行动口号……”。在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苏区各工厂企业热火朝天,生产纪录不断刷新,生产计划超额完成。以中央兵工厂为例,1933、1934年,两年时间里,共修造40000多支步枪,修理机枪2000多挺、迫击炮100余门,制造子弹40多万发、手雷600多枚、地雷5000多颗。红军斗笠厂,月产斗笠6000顶,1934年1至9月共生产斗笠20万顶。
1933年7月,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发行了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后,刘少奇领导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动员各级工会在工人中开展购买经济建设公债的活动,提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完成购买公债任务而努力”的口号,几天内就掀起了争购公债的浪潮。“在业工人没有一个工人少过了半个月工资,有的拿出了2个月、3个月以至4个月的工资来买公债。”全苏区工人在三次发行公债中认购数达189万余元,占中央苏区公债发行总数的40%。为了支援革命战争,苏区工会在购买公债的同时,又积极响应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发出的“献还政府公债券”的号召,争着退还公债券给国家。中国店员手艺工会的工人,不仅主动捐献公债券,而且不要政府付本利。仅1个多月,全苏区工人献出公债券金额达89.57万余元,约占1932年两次公债发行总数的50%。
1933年秋,为迎接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召开,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决定建造一栋中央政府大礼堂。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刘少奇紧急从江西、福建选调了400多名建筑工人,并亲自组织工会监督建筑材料和工人生活用品的供应。中央政府大礼堂于8月1日正式动工。为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江西工人和福建工人进行建筑比赛,赛场天天热火朝天,施工场地夜夜灯火通明。刘少奇经常到工地慰问工人,工人们都说:“请委员长放心,我们一定会按时间、保质量把大礼堂建好。”经过工人们4个多月废寝忘食地工作,一座凝结着苏区人民智慧和汗水的大礼堂拔地而起。
针对中央苏区存在的贪污浪费、官僚腐败等现象,1932年起,党和苏维埃政府在中央苏区发起了一起声势浩大地反腐倡廉斗争。刘少奇领导工会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在国有工厂企业中开展了反腐倡廉工作。刘少奇亲任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委员,抽调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与工农检察部中的精干力量组成“轻骑队”“突击队”,先后到中央兵工厂、中央印刷厂、中央造币厂等进行检查。在群众的检举与配合下,先后查处中央直属工厂及省、县企业贪污浪费案20多起,严厉打击苏区国有工厂企业中存在经济贪污腐败问题,使苏区企业的贪污腐化之风得到遏制。
作为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的最高领导人,刘少奇在工作上脚踏实地、不辞劳苦。为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刘少奇深入基层,在与工人群众的深切交谈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央兵工厂、弹药厂、印刷厂、造纸厂……,几乎每个一线工厂都有过刘少奇的身影,每到一处他就为工厂群众宣读革命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各种问题,鼓舞他们为苏维埃革命发光发热。他热情地对工人们说:“我们有党的正确领导,有英勇坚强的工农红军,枪炮有敌人给我们造,有敌人运送给我们;但我们还需要很多东西,才能满足革命斗争的需求,这就要靠我们自力更生,就地取材,发挥广大群众的智慧,三年臭皮匠可以成为一个诸葛亮,社会是人创造的,道路是人走出来的。”在生活上,刘少奇率先垂范,艰苦奋斗。中央苏区物资匮乏、生活极为艰苦。在伙食标准低的情况下,刘少奇带头吃“包包饭”,将每天节省出的粮食支援前线红军。
从1933年初成立至1934年10月长征,在刘少奇的领导下,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不断完善组织机构,从组建真正的阶级工会、努力改善工人群众的经济生活与文化生活、发动与引导广大工人群众参加苏维埃与军队建设等方面着手,将苏区工会建设成为了维护工人利益的保护者、引导工人进步的教育者、发动工人参加苏维埃革命的组织者,成为了苏维埃政权最坚强的柱石。先后建立了5大产业工会和5省职工联合会,辖62个县(市)工会组织,会员达25万人,工人运动进入全盛时期,在土地革命、扩红运动、反腐倡廉、发展生产以及节省每粒粮食支援前线等方面创造了“第一等”工作,得到了党和苏维埃政府的高度肯定与赞扬。1934年1月,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总结苏区工会的成绩与经验时指出:“苏区工人组织了坚强的阶级工会。这种工会是苏维埃政权的柱石,是保护工人利益的堡垒,同时它又成为广大工人群众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参考文献:
  [1]余伯流、凌步机,《中央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2]刘少奇,《苏区阶级工会的会员成份》,《红旗周报》,1932.4.25。
   [3] 刘少奇,《再论苏区工会的会员成份并驳锹同志》,《红旗周报》,1932.10.20。
  [4]刘少奇,《停止“强迫介绍”与救济失业工人》,《苏区工人》,1933.6。
  [5]刘少奇,《在两条战线斗争中来改订合同》,《苏区工人》,1933.6.30。
  [6]刘少奇,《与忽视工人日常经济利益的倾向作斗争》,《苏区工人》,1933.12.10。
  [7]刘少奇,《用新的态度对待新的劳动》,《斗争》,1934年4月7日,第54期。
  [8]刘少奇,《在苏维埃政权下工会的作用与任务》,《斗争》1935.11.27,第75期。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刘少奇论工人运动》,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8月版。
  [10]《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 》,《红色中华》第二次全苏大会特刊第3期,1934年1月26日。
(作者系本馆保陈部史料编研员)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