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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中如何做好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工作

赣州思政 | 2015-03-27 10:03:00 点击量:

丁斌英

革命旧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历史见证。充分挖掘、保护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发展红色旅游,是一项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工程,一项关系发展先进文化的文化工程,又是一项关系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富民工程。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必将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从各个方面加强革命旧址的保护与利用工作。

  一、充分认识做好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革命旧址的保护与利用面临新的形势。《若干意见》这一特殊政策,带来了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功能与职能的拓展和深化,也赋予了文博工作前所未有的用武之地。文博工作者,要紧紧抓住这一重心和难得的机遇,因地制宜,认真落实《若干意见》中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的战略定位,推进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协调发展,这是新时期赋予文博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当前,随着振兴发展中农村土坯房改造的不断深化,革命旧址保护面临严峻的挑战,不仅要抓住振兴发展带来的机遇,还要面对实现振兴发展给革命旧址保护所遇到的诸多问题。作为文博管理单位和文博工作者,是认真落实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工作的基本力量,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如何,直接关系到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的整体工作水平,要站在更高的视点,奋发有为,建功立业,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其次,革命旧居的保护与利用工作面临新的任务。随着《若干意见》的组织实施,不少振兴发展策略涉及到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为新形势下加强革命旧址保护以及今后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如目前农村土坯房改造将对革命旧址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农村的土坯房改造,既有利于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同时也有利于旧址周边环境的改善,但难免改变革命旧址原有村落的格局;此外,在土坯房改造过程中,将损毁部分目前没有掌握和了解的革命旧址、历史文化村落。

  第三,革命旧居的保护与利用面临新的机遇。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位置偏僻,革命旧址点多面广,加之年久失修,不少已濒临倒塌,现存现状和产权矛盾不容乐观,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拆毁革命旧址改建新居的现象,值得社会重视。《若干意见》将有效解决革命旧址保护中长期困扰的问题,加大革命旧址的保护力度及经费投入。《若干意见》上升为国家战略,革命旧居的保护与利用也将在由单纯的文博单位管理走向社会全方位管理。工作对象也将由文博工作人员拓展到全社会。文博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对个别革命旧址的管理扩大到红色文化传承创新,以及振兴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当中。文博工作者不仅要守土有责,还要拓展新的空间,为振兴发展推波助澜提供精神动力,成为加速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二、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水平

  革命旧址是红色文化传承的关键。文博系统及其从业人员作为管理者,其能力的高低、素质的优劣对革命旧址保护利用的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要保护利用这些革命旧址,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继续抓好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工作

  革命旧址属不可移动文物与馆藏可移动文物同样为国家宝贵的文化遗产,是纪念馆存在的物质基础。首先要在振兴苏区发展中突出重点,做好革命旧址保护工作,既要防止在促进经济发展中遭受人为损坏,更要宣传利用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及时公布保护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名录、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以及影响周边环境的建筑,抢救保护好革命旧居旧址。在进一步深化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一并纳入规划和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保护范围。抓紧编制《革命旧址保护规划》,优先解决最迫切的保护问题,注重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尽可能保存历史信息。

  在做好不可移动革命旧址科学保护时,注重对馆藏文物的科学研究,开拓收藏渠道和途径,做好苏区老红军、老干部口述资料的抢救整理;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革命文物认护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参与保护和捐赠革命文物。

  (二)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与振兴发展、区域内与区域外结合文章

  主要是把握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文物保护与经济振兴协调发展的关系。发展经济不能以损害文物为代价,要秉着有利于经济发展,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原则,切实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二是把握好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制定和落实保护措施,在切实保护文物及其原生环境的前提下,优化旧址环境,增加旅游参观内容。此外,做到“四个结合”:即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与革命旧址修复保护结合起来;红色文化传承创新与革命旧址的有效利用结合起来;抓好当前革命旧址保护与谋划下一步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效保护革命旧址与动员群众参与相结合,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抓住振兴苏区发展难得的机遇,加强互动交流,做好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工作。

  立足打造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通过赣南、闽西联合,在原中央苏区掀起振兴发展的热潮,把宣传弘扬苏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推动各纪念馆与红色资源、客源的紧密对接,将革命旧址建设成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生动课堂,在挖掘革命旧址内涵,突出地方特色上花力气,提升吸引力,扩大影响力,使苏区精神的发源地成为红色财富的集聚地。

  三、有效整合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文物是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也要依靠人民群众来保护。对革命旧址的保护,也是同样的道理。因此,在振兴苏区发展中,尤其在目前农村土坯房改造中,如何保护好革命旧址及周边环境,必须掌握科学的方法,充分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凝心聚力,形成各部门互动,群众参与的新格局,确保文物保护社会化深入推进。

  首先,重视舆论引导和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加强革命旧址保护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这项事业和工作中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宣传在振兴苏区发展中保护革命旧址的重要性和意义,政府的政策和意见,让全社会都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工作知情、知政。

  其次,把革命旧址等历史文化保护建筑纳入土坯房改造责任考核体系,强化乡镇、村对革命旧址保护工作的领导,加强文化、建设规划、国土、房改办等部门对保护工作的沟通协调。

  第三,国土资源要落实革命旧址保护用地指标,用于部分有利于原生态环境保护建筑的土地置换和搬迁,解决革命旧址等建筑产权转换过程中的土地问题,房改办则协助解决产权置换资金等问题。

  第四,建设规划部门要在土坯房改造前,与纪念馆统一规划革命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纪念馆、旅游部门要着手实施革命旧址保护和旅游开发、配套项目,做到有的放矢。要以“存史、资政、育人”为目标,抓好齐抓共管机制,在深化振兴苏区经济发展中,树立文物资源属于人民,文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的文化观念,在农村土坯房改造中,培植红色文化产业链条,构建充满人文关怀和生活情趣的精神家园。

  四、善于总结提高,不断提高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的成效

  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革命旧址保护中的作用。修改后的《文物保护法》明确了文物工作的方针任务,关键在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重点抓好党委、政府履职,凝聚共识,担当保护与发展的重任。为此,各级政府领导和文博系统干部职工要带头学习、执行文物保护法,始终把革命旧址的保护作为贯穿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的红线,解决本地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各种人为因素损毁和破坏,激发主体力量和创业激情。

  二是要推行精细化管理。随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建设逐步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是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必要前提。精细化管理就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责任去做好革命文物保护中的每一项工作。“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精”。要切实保护好每一处革命旧居旧址,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化权益,“精细化管理”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模式。具体做法是因地制宜、因物制宜,将革命旧址所在地域分片管理,设立专职管理与聘请兼职人员相辅相成,定期巡查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实行“多级联动”,即由文物管理部门统抓各管理处所,层层签订文物责任状,由各管理处所负责该域(片)的革命旧址保护管理,每一处革命旧址分点承包,责任到人,灵活多样地开展革命旧址的保护以及管理活动。实践证明,该方法职责明确、任务到人,能够及时、高效地完成管理工作,突破发展瓶颈,实时动态掌握革命旧址的保护情况。

  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人才是最宝贵的、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在工作中,要更新观念,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以岗位培训,师承制传授等多种途径,尽快形成作风踏实、堪当重任的专业队伍,推进转型发展。制定科学激励措施,设立“文物保护卫士”、“文博荣誉员工”、“第一等工作”等荣誉称号,提高社会的参与性以及职工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社会的认同感。

  四是要探索红色文化创新。依托保存完好的革命旧居旧址,发展红色旅游,以情景再现的形式,让红色资源活起来。利用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创造性地开展融培训、参与、体验为一体的教育模式,丰富载体,创新内容,做大红色文化产业,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为主要内涵的苏区精神陶冶情操,振奋精神,引领红色文化的发展。

  五是要把握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革命旧址保护是基础,利用是目的;在遵循“修旧如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下修复保护革命旧址,杜绝过度和盲目开发,“皮之不存,毛之焉附”,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相辅相成。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红色资源,与全面、完整、准确理解“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在繁荣红色文化、发展红色旅游产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总之,革命旧址保护与利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在振兴苏区经济发展的形势下,要抓住前所未有大力扶持革命文物保护的契机,把文物保护放到全国的大格局、大背景中去考量和谋划。文物管理部门务必自我加压,自力更生,负重拼搏,完善思路,勇于变革,努力在“三贴近”上下功夫,把党中央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切关怀和特殊支持落到实处,加快发展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切实把文物保护与经济振兴同步发展,在推动文物保护的同时推进经济发展,实现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红色旅游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作者简介] 丁斌英,女,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博物馆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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