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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旧址

赣州思政 | 2021-08-01 19:27:22 点击量:

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于1931年11月在叶坪成立,1933年4月迁驻沙洲坝新屋家杨兆洛祠堂,是苏区财政工作的最高行政机构,邓子恢、林伯渠先后任部长。 财政人民委员部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经济政策,计划岁入岁出,并管理国库、税收、公债、钱币、会计、银行、国有财产、合作社等事项。财政人民委员部共设有会计局、公债管理局、审计处(以后分离出来,成立中央审计委员会),税务局,国库管理局,没收征发局、总务局、国有财产管理局等,工作人员最多时达100余人。

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成立后,统一了苏区财政,强化预决算,厉行节约,同时又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保证了革命战争的供给和苏维埃政府的支出。

苏维埃财政收入的来源:一是靠税收。中央苏区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税的种类分为商业税、农业税、工业税三种;二是向一切剥削者进行没收和征发;三是靠发展国民经济。此外发行公债也是集中财力,支持革命战争和加速苏区经济建设的有效手段。中央财政部于1932年6月由国家银行代理发行短期革命战争公债60万元,10月发行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120万元,1933年7月2日又发行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

1934年7月,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从沙洲坝迁驻云石山,10月参加了二万五千里长征。

该旧址于1996年中央财政部拨款进行维修开放,现为全国财政系统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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