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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旧址

赣州思政 | 2021-08-01 19:27:22 点击量:

1932年2月1日,国家银行在瑞金叶坪成立,1933年4月,从叶坪搬迁到沙洲坝办公,1934年7月,又迁到云石山,行长为毛泽民,李六如曾任副行长、代理行长。国家银行在省设立分行,在县设立支行。1932年8月,福建分行在长汀成立;1933年2月,江西分行在博生县成立。1933年,国家银行各县支行相继成立,江西成立有兴国、石城、于都、胜利等支行,福建成立长汀办事处。1934年2月,瑞金市支行成立,直接隶属于国家银行总行。在行长领导之下,除总行特设发行科外,总、分、支行均设保管、出纳、营业、总务、会计、国库6科。支行以下另设兑换处、代理处、收买金银处。1933年9月,根据中央人民委员会第49次常会决定国家银行“在财政部监督下实行独立,执行银行本身业务”。

国家银行从1932年7月起,发行了面额为1元、5角、2角、1角、5分的苏维埃纸币,铸造了银元和2角银毫以及1分、5分硬币。1933年7、8月间,有些地区出现了不信任苏维埃纸币的现象,甚至出现了挤兑,中央政府发布训令,号召广泛开展拥护国家银行纸币的群众运动,国家银行还在营业大厅举办了“金山、银山”展览,对提高苏维埃纸币的信用,起到了显著的效果。

国家银行成立后开展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业务,同时受政府的委托,还经理国库、代理发行公债。1932年6月和11月,发行了两期革命战争公债,第一期60万,第二期120万;1933年7月,发行了经济建设公债300万元。广大苏区人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踊跃参加储蓄和购买公债,有力的支援了革命战争和苏维埃建设。

1934年10月,国家银行工作人员毛泽民、钱希钧、曹菊如、黄亚光等14人编入红军野战军中央纵队第十五大队,监护着国家总金库的资金参加长征。据回忆,国家银行跟随红军主力长征时,带了几十但银元,4、5担苏维埃银毫和铜币,2担黄金,几十担苏维埃纸币和白区发行的纸币等等,这些款子成为长征途中红军的重要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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