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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小平主政瑞金几个问题的辨析

赣州思政 | 2017-08-07 09:08:00 点击量:

文/曹 春荣
提要:邓小平主政瑞金10个月。对其政绩的评价不能不考虑到这些背景因素:一是他的权力并非由正常的组织程序产生的;二是瑞金作为中央直属县,受中共苏区中央局直接指导和临时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三是中共瑞金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刚刚通过一系列决议,对全县近、中期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否则,便不能正确评价邓小平此时的作为。文章从邓小平的权力来源与运作、邓小平主政瑞金的政绩、邓小平对瑞金成为红都所起的作用三个方面,努力还原历史,并提出了作者个人的看法。
关键词:邓小平   中央苏区   主政瑞金
1931年8月至1932年5月,邓小平任中共瑞金县委书记,主政瑞金10个月。其间他亲见了瑞金肃清所谓“社会民主党”造成的恶果,亲历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临时中央政府成立的历史巨变。他还是在中共瑞金县第二次代表大会结束不到一个月就任的。如何名正言顺地行使由特殊举措带来的主政权力,如何在中央直管下当好赤色首都的第一位“父母官”,如何承继瑞金二次党代会的积极精神而克服其弊端,成为邓小平主政瑞金无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不了解这些历史背景,便不可能对邓小平主政瑞金的政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多年来,一些论者往往只专注于邓小平个人的作为,又往往囿于“路线斗争决定论”而先入为主,以致在这方面的研究多有失实失真处。本文仅就邓小平主政瑞金时的几个问题作番辨析,希望能对深化这个课题的研究有所助益。
邓小平的权力来源与运作
邓小平是以中共瑞金县委书记的名义主政瑞金的。他是怎样当上瑞金县委书记的,早已众所周知。即1931年8月上旬,刚从上海来到瑞金的邓小平及同来的金维映,碰巧遇上也于此时到了瑞金的中共赣东特委书记谢唯俊、苏区中央局巡视员霍步青,以及曾任中共中央秘书长的余泽鸿夫妇。他们为扭转当时因县委书记李添富狂抓滥杀“社会民主党反革命分子”,而形成的危局,经商议推选邓小平担任瑞金县委书记。这样,瑞金便有一明一暗两个县委书记。为方便开展工作,邓小平的新职只能隐而不发,暂时以赣东特委派往瑞金协助工作的名义行事。经过一个来月的调查摸底与串联发动,邓小平认为,要制止瑞金乱杀“社党分子”事态的扩展,必须发动群众揭穿李添富的假面具,然后对他严肃处理。于是,有了以赣东特委名义召开的全县党员活动分子会议和县、区、乡三级主要干部会议,以及9月底10月初的瑞金县第三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就在最后这次大会上,邓小平公开亮出了自己的身份,并代表赣东特委宣布拘捕李添富,撤销其县委书记职务。随后又对他进行公审,予以处决。与此同时,撤销了原县苏主席谢在权的职务(犯肃反错误),选举了新的县苏主席。①
由此可见,邓小平出任瑞金县委书记,是在特定条件下,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走非正常组织程序实现的。因为在当时条件下,要在短期内按正常的组织程序进行县委书记的更替,是不可能办到的。第一,李添富是1931年3月(一说2月),由中共闽粤赣边特委派去瑞金担任县委书记,并于当年7月召开的中共瑞金县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继任的。而闽粤赣边特委是应瑞金县委要求,出面领导瑞金党的工作的。②要撤换忠实奉行闽粤赣边特委肃反路线的李添富,显然很难办到。第二,成立于这年6月的赣东特委,书记谢唯俊,特委机关驻宁都,瑞金县委隶属之(此时瑞金受闽粤赣边特委和赣东特委双重领导)。然而,一个月后,蒋介石即令国民党的第26路军进驻宁都,参加第三次“围剿”红军,“并令其不消灭红军不许后撤”。③谢唯俊不得不带着赣东特委机关撤至瑞金。谢唯俊要撤换李添富,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联合苏区中央局巡视员霍步青,以及等待苏区中央局分配工作的上海来客——邓小平、金维映、余泽鸿及其妻吴静焘共同决策。
直到邓小平于1932年5月调离瑞金,担任会昌县委书记,尚未发现有通过党的特别会议或全县党代会,确认他的县委书记一职。但这并不妨碍他以此职主政瑞金。那末,邓小平是怎样运作和行使这个权力的呢?
首先是在赣东特委支持下,又在江西省委管辖下开展工作。邓小平依靠赣东特委支持,纠正瑞金肃“社民党”错误,处决李添富,以及改选县苏维埃政府主席。这几件事单凭县委书记名分,显然是办不到的。江西省委对瑞金县委管辖、领导的情况,从1932年5月形成的《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一、二、三、四月总报告)》,以及所附各项统计调查表,④可以看出个大概。该报告明确指出,瑞金为纳入江西苏区版图的15个县之一,且处于和平建设阶段。报告对瑞金的各项工作,党、政、群团及地方武装组织情况,以至自然资源(土产品)等,都有或详或略的反映,而且有的还加以褒贬,提出要求。1932年5月,江西省委书记李富春调邓小平任中共会昌县委书记,也表明瑞金县委受江西省委管辖。
其次是接受中共苏区中央局和临时中央政府的直接指导与管辖。苏区中央局有派负责人(如周恩来)指导瑞金县党和共青团会议。⑤也曾经把中央政府总支部划归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的云集区委领导。⑥苏区中央局希望由此提高瑞金党员、党组织的政治思想水平及党务工作水平,同时促进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群众化,是显而易见的。
临时中央政府对瑞金县的直接管辖就更具体了。一是对县苏主席的任免,进行了直接干预。如1932年1月12日举行的中央人民委员会第四次常会,批准了瑞金县苏关于撤销黄正的县苏主席职务的请求,并交工农检察部检查。⑦二是指导县苏大会。1932年5月中旬,临时中央政府就派员直接指导瑞金县工农兵苏维埃第四次代表大会。⑧三是布置、督查各项工作,乃至直接介入民生问题的解决。1932年1月27日,成立刚两月的中央人民委员会,就在第五次常会上“议决巡视瑞金工作,由主席起草巡视工作计划”。⑨同年3月,中央执行委员会派员检查了瑞金全县工作,经过详细讨论后,于3月29日作出长篇决议,“以指示和纠正以后工作”。⑩瑞金第四区(云集区)白露乡一、二两村,有座共用水陂,但开陂放水一向由毛姓少数土劣说了算。乡苏政府成立后,曾经协调解决问题,但二村毛姓仍有少数人利用封建迷信,煽动落后群众恃强阻挠协议执行,以至影响下游合龙乡。合龙乡群众告至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派员处理后,又遭毛姓少数人寻衅闹事。最后由最高法庭主席何叔衡亲自出马,约同瑞金县苏裁判部负责人来到白露乡,再次召集各方干部、群众代表开会,并得到毛姓大多数群众支持,问题才终于解决。⑾四是培训瑞金工农干部。为尽快提高瑞金工农干部的理论、政策、文化水平,使之尽快适应工作需要,中央政府专门举办了两期苏干训练班。训练班每期一个月,第一期于1932年2月29日结束并举行毕业典礼。班主任何叔衡,中央政府主持工作的副主席项英,在毕业典礼上分别讲话,详细指示工作方针及实际工作方法。全班学员22人,次日即由瑞金县苏介绍,分派各区实习。接着第二期又开学,学员全系瑞金各区苏的主席和委员。⑿
再次是基本保留了瑞金县第二次党代会后的县委工作班子,延续了县二次党代会决议的各项工作(除肃反外)。中共瑞金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31年7月2日,在县城群德小学开幕。县委及各区代表60余人出席,红三十五军军长邓毅刚、政委李井泉等到会指导。会议重点讨论和部署了瑞金的肃反工作,以及全苏大会(即一苏大)的准备工作;还有分田、武装整顿与扩红、苏维埃建设(包括文化、交通、经济、医疗等建设)、党的改造与群团工会工作、县委改组等问题的讨论与决议。新的县委执行委员会由李添富、刘志平、古海堂、谢在权、杨明昌、林柱、廖盛群、周运堂九人组成,李添富为书记。⒀县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妇女部及秘书等机构,作为工作班子。邓小平主政伊始,改组了县委执委会是可以肯定的(杀了李添富,撤了谢在权,或许还有别的人员调整),却未动当时的工作班子。中共瑞金县组织史资料(1926-1987)清楚地记录了这一事实,组织部部长陈景魁、宣传部部长陈谦、妇女部部长胡继夫、秘书陈万通,均得以保留原职,在邓小平领导下工作。⒁这对于调动干部积极性,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无疑是有益的。邓小平领导开展的迎接一苏大、扩红、文化经济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等工作,也大体参照了瑞金县第二次党代会定下的基调。这从前引《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一、二、三、四月总报告)》,以及《中央执行委员会检查瑞金工作后的决议》,不难看出这一点。瑞金第二次分田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瑞金县第二次党代会对全县第二次分田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争议,最终确定了比较合理的分田原则及分田方法,限定当年7月15日前完成任务。各区乡迅速贯彻执行党代会精神,第二次分田进展甚快,除部分偏远山区迟至1932年春结束,大多数地区都在当年9月完成了这项工作。⒂还有为一苏大的准备工作,如选举代表、筹集物资、提供场地等,以及扩红、整顿地方武装、改造和健全工会、贫农团等群众团体,开办学校和教员训练班等等,也都照县二次党代会所定,有序进行。
综上所述可知,邓小平主政瑞金10个月,就使瑞金局势稳定,不少工作都有起色,足见他的能力与才华。但邓小平并非单打独斗,他的身边、身后都有许多人和组织、包括中央层面,跟他一起努力奋斗。一些论著、文章把所有的工作、所有的成绩都划到他一人名下,甚至无中生有地突出他、拔高他,显然有违史实,极不严肃。
邓小平主政瑞金的政绩
学界对邓小平主政瑞金的政绩,作了许多介绍和高度评价。但其中不乏概念先行、移花接木、照搬照转、“合理想象”者;就是引用的当事人回忆,也有牛头不对马嘴的。本文仅依当年文献等史料,对此作些评介。
1932年4月6日出版的第16期《红色中华》报,刊登了《中央执行委员会检查瑞金工作后的决议》。这是目前所能见到的,临时中央政府当时对邓小平主政下的瑞金工作所作的最为全面的总结。该决议首先肯定瑞金全县工作自中央政府成立后,在某些工作上面有相当的进步。表现在:(一)统一财政在县苏及有些区苏(特别在黄安区、渡黄区等),都相当地执行了财政条例和统一财政训令;那里的浪费和漫无限制的开支状态已大大减少了,开始在实行预决算。(二)在肃反问题上,一般说,对于过去的错误,如随意捕人、偏信口供、使用肉刑等,已有大的转变;并且对于过去政治犯,在县苏已遵照第6号训令正式开庭审判,革命秩序相当建立。(三)扩大红军工作已获得相当成绩,留红军公田已实行。(四)在选举运动中,对于排斥富农和没收富农在过去窃取的好田等斗争,有相当的发展。
以上各条表明邓小平在贯彻执行中央政令及阶级路线上,态度积极,行动迅速,效果显著。财政条例和统一财政训令,都是1931年12月(后者晚至29日)颁布的,瑞金县苏及部分区苏(黄安、渡黄区苏还地处边远山区)能在短期内克服认识及技术上的困难,执行两个财政法规(令),实行预决算制度,并因此减少了乱开支现象,是很不容易的。在这方面,瑞金走在了中央苏区各县前面(这应跟瑞金系中央直属县有关)。肃反方面的转变,表明邓小平在赣东特委支持下,制止和纠正肃社民党错误的努力与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及扩大。加上正确执行《苏区中央局关于肃反工作决议案》(1932年1月7日),遂使过去靠逼、供、信“办案”的错误大为减少,而转到以法办案。革命秩序由此得以建立。扩红即扩大红军的成绩,在《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一、二、三、四月总报告)》中,也得到肯定。瑞金被该报告列入扩红工作“执行较好”的六七个县里边。这跟瑞金开展拥护红军、优待红军家属的工作做得好,赤卫军的组织也“完全组织起来”(时有赤卫军35253人,居全省之首),有很大关系。至于在选举运动中对富农采取的举措,只能认为是邓小平领导的瑞金县委忠实执行了当时的选举细则(富农无选举权),以及土地革命政策(富农分坏田)。这从邓小平亲撰《惊人的好消息——红军三军团攻下会昌》一文(见《瑞金红旗》第7期),就可以得到证实。有意思的是,所有论述邓小平在中央苏区事迹的文章、著作,都不引述这一条。其实,大可不必如此“避讳”、“护短”,因为这种情况正好反映了彼时的共产党人的时代局限,而不是邓小平个人的错误。退一步说,就算是他的错,在当时条件下那也不足怪,更不掩他的历史功绩。
《中央执行委员会检查瑞金工作后的决议》指出瑞金工作中所存在的“严重错误”多达12条,如执行土地法不彻底不深入,既有富农分得好田的现象,也有侵犯中农的问题;没有认真执行劳动法、优待红军条例、中央政府命令;忽视妇女权利,执行婚姻法迟疑;各地政府充满事务主义,吃饭的人多、做事的人少,没有很好建立各部工作,混同于群众团体;有些区乡还有贪污腐化及乱捕人的现象。此外,决议还指出了瑞金各区乡选举运动中的错误,主要有:对群众的宣传发动不够;没有把选举运动跟当前斗争、革命战争紧密联系一起;选举工作没有很好区分居民和选民,选举方式也沿用群众大会样式;选举委员会没有尽到工作责任,区苏和县苏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不力,没有发动群众在选举活动中批评和检查政府工作。最后,决议传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对瑞金工作的指示。指示多达14条,极具针对性,其中在当时正确、于今天看来仍属合理者有:严禁侵犯中农,以前错把中农打为富农的要改过来,以后再有故意违抗者,须按苏维埃法律惩办。切实执行劳动法,实行订立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实行劳动检查。切实检查优待红军条例的落实情况,并大大加以改进,以鼓励群众自愿参加红军。坚决维护妇女权利,实行婚姻条例,消灭买卖婚姻制度,政府中谁要反抗、不执行的,应给以处罚。城乡苏维埃要建立经常代表会议制度,以及领导群众撤换不合格代表的办法,以吸引代表和群众参加苏维埃各项工作。严禁越权和随意捕人,违者依法严办。切实统一财政,反对浪费,严惩贪污,加强财务检查。反对事务主义、取消秘书制度,按期开会,负起责任。反对太平观念、消极怠工,建立坚强而有工作能力的苏维埃,加强向外发展革命战争的力量。
以上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所指出的瑞金工作的“严重错误”,除了有侵犯中农、干部贪污腐化、乱捕人的现象,可以算数外,其他各条实系工作中的缺点。对这些错误、缺点及中执委指示,应当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来看,这就是:第一,承认它们的客观存在,在指出其中的局限性和“左”的倾向的同时,肯定其正确的合理的一面。绝不能为了突出邓小平的毛派属性和个人功绩,而无视乃至否定当时的党中央、中央政府对他及瑞金工作的指导与支持。第二,中执委指出的瑞金工作的错误、缺点,有部分是在取得成绩和进步的同时,存在的不足;有的是在社会急剧变革中,人们(包括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政策水平、操作能力跟不上新的形势、新的工作的变化与要求,一时办不到的。第三,中执委的指示,充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想问题,走群众路线办事情,把政策和策略作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与利器的事实。邓小平主政瑞金的所为所得,正是秉承和发扬了这一条。任何刻意突出、拔高邓小平个人,而以“左”倾错误掩盖党的领导、党的优良传统的作用与影响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上述两件文献资料反映的是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邓小平主政瑞金的政绩。此前,邓小平主政瑞金的政绩主要有:
制止和纠正肃“社民党”的错误。据时任瑞金县壬田区合龙乡苏政府财经委员的朱开铨事后多年回忆,“邓小平同志一到瑞金就定了措施,发布了命令:第一,立即停止杀人;第二,已被供出名字的一律不抓(因为这些名字都是用刑讯逼供得来的,结果是越逼越多,越抓越多,抓都来不及);第三,已在押的,凡是贫农、中农成分的一律先放掉,地主、富农能罚钱的,就罚一些钱,罚不到钱的,最后也都取保放掉。”⒃由此瑞金的“杀人风”刹住了,全县人民都高兴,称赞邓小平的措施是救命的法宝。
创办中共瑞金县委机关报《瑞金红旗》。这是一份石印2版小报,每逢5日、10日出版。邓小平把它作为指导全县工作的一个平台,亲自撰稿发表在该报上。1931年11月27日,红三军团攻下会昌县城后,邓小平即写了《惊人的好消息——红军三军团攻下会昌》一文,刊载于该报。《瑞金红旗》还刊登过《纪念广州暴动与瑞金的阶级斗争》(第9期),《积极准备苏区少先队代表大会的工作》(第12期),《少先队的任务》、《苏区团第一次代表大会快到了》(第14期)等文章。约在1932年5月,邓小平调离瑞金前后,《瑞金红旗》改为中共瑞金县委、少共瑞金县委联合机关报。
筹备一苏大的后勤保障并组织群众祝贺,以及前述各项等等。
邓小平对瑞金成为红都所起的作用
多年来,学界和媒体一直流行一种说法,即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原本要在闽西长汀开,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也设在长汀;是邓小平在1931年9月28日(或稍后),向毛泽东等红军总部领导汇报瑞金工作,又特意请求后,才使毛泽东改变主意,并经苏区中央局认真讨论,最后确定一苏大改在瑞金开,临时中央政府也设在瑞金。⒄如此看来,邓小平对瑞金成为赤色首都(红色故都),起了关键作用,可谓“一言九鼎”。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可以肯定的是,邓小平出任瑞金县委书记后,在短短的50来天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从而为一苏大在瑞金顺利召开,临时中央政府设在瑞金,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这跟一苏大会址和临时中央政府驻地的改变有关系吗?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不能不先了解中共中央、以至共产国际是怎样规划这件事的。因为召开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进行的。
自1929年下半年,中国革命出现前所未有的高涨形势以来,共产国际就不断催促中国共产党发动群众,用革命方法推翻地主资产阶级联盟的政权,建立苏维埃形式的工农专政。中国共产党积极跟进,表示要以武装暴动直接推翻反动统治。在创建多个苏区和苏维埃政府基础上,1930年1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根据共产国际提议,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经过数月筹备,这个大会于当年5月20日在上海秘密举行。大会虽然宣布了法令,有红军和群众领袖参加,“但是没有建立政权(按当系中央政权)意思,因为没有公开在苏维埃区(域)开大会,实质上只是准备会的性质。那时中央有过于机械的设想,以为中央政府一定要设在武汉,至少也要在长沙南昌”。⒅
共产国际对中共中央的这番努力自然不会满意。从1930年6月起,共产国际就对中共召开全苏大会成立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应设于何处为宜等问题,接连不断向中共中央发出各种指示。同年9月12日,在上海成立的全苏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决定将会址移到赤色区域去。稍后,中共中央将全国苏维埃区域划分为六大块,其中“赣西南特区与湘鄂赣边特区为苏维埃中心区,中央临时政府建立在此区”。⒆由于地处赣西北和鄂东南的湘鄂赣边特区与赣西南特区之间的大片白区始终未能打通,遂使建立临时中央政府的苏维埃中心区,实际上局限于赣西南(又主要是赣南)一隅。
共产国际也赞同在赣南建立苏维埃中央政府。1931年1月11日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和中共中央的电报稿》中就提到:“关于根据地问题,同意必须进行顽强的斗争,把赣南基本的最主要的根据地保持在我们手里。”⒇这显然是为将来建立苏维埃中央政府做准备。同年2月20日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的书面报告》说得更明白:“请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在赣南建立有威望的中央局(按中共苏区中央局已于当年1月15日在赣南的宁都小布成立),责成它:(1)召开苏维埃代表大会;(2)在代表大会上选举中央苏维埃人民委员会……”(21)这充分表明,一苏大会址和临时中央政府驻地的选择,无论中共中央还是共产国际,都一直钟情于赣南苏区,而从未考虑闽西长汀。
那么,“长汀说”是怎么来的呢?这种说法的主要依据,是1931年9月23日于兴国水头庄发布的《红军第一方面军入闽命令第1号》。(22)论者引述该命令的部分内容说,“方面军决定开到福建去工作去筹款,并定于25日由现在地(莲塘、龙岗头、长信、水头庄之线)分七天行程(第五天休息一天)开到汀州集中”。“毛泽东、朱德等随总部行动。按照总部的命令规定,他们的行程是:25日从兴国水头庄出发,28日到瑞金宿营,随后‘沿右路第三军团之行军路线到长汀’”。既而断言:“总部的命令明确指出:红军主力移师东进的重点在福建,总部拟设长汀城;即将开幕的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也准备在长汀召开。若按这个命令执行,或许即将成立的苏维埃共和国的国都,也将设在长汀,瑞金仅是总部的临时驻地而已。”(23)
然而,只要仔细研读过上述命令,就不难发现持“长汀说”者对这个命令作了误读。由红一方面军总司令朱德、政治委员毛泽东签发的上述命令,在正文前有个括注:“三次战争胜利后部队开往福建工作筹款的命令”(类似部队开往某地工作筹款的命令,在红军打仗的同时还要担负筹款任务的阶段并不罕见。如1930年11月1日有朱、毛签署之《红军第一方面军移师赣江东岸分散工作筹款的命令》;1931年1月16日有朱、毛签署之《红军第一方面军关于粉碎第一次“围剿”后分散筹款的命令》等)。正文第二条开头又说:方面军决定开到福建去工作筹款。因此,可以肯定,红一方面军到福建(具体到长汀)去的主要任务是“工作筹款”,并无准备召开一苏大之事。另外,红军总部也并无“长汀说”者所言“拟设长汀城”的意思。诚然,23日的命令曾在第三条第四款说到红军总部及直属队应于9月28日到瑞金宿营,以后则沿第三军团之行军路线到长汀。但命令第六条又指出:总部第一天到平安寨……第四天(即28日)在瑞金城,以后位置另定。事实上,朱、毛率红军总部如期到达瑞金后,就和苏区中央局在这里“居中指挥”。那末,如何理解命令关于红军总部行止的模糊表述呢?笔者以为,这大抵出于一是保密的需要,二是给红军总部和苏区中央局的会合,留个机动时间(1931年5月下旬,第二次反“围剿”胜利后,苏区中央局即与红军总部分开行动,项英留在龙冈负责地方工作并筹备一苏大事宜,任弼时则与苏区中央局工委驻东固)。
是不是原定在长汀召开一苏大的计划临时改变了呢?也不是。我们从苏区中央局于1931年10月3日从瑞金发给上海的临时中央的长电,(24)就可以证实。第一,长电告诉上海方面:“决定结束三期战争”,“主力则移瑞金整理”(按这个计划早于9月中旬、第三次反“围剿”胜利结束时,毛、朱即决定:主力红军和一部分地方部队由兴国以北地区向南以瑞金为中心的地区转移。并于18日签发红一方面军命令实施之。(25) “又因11月7日开苏大会,中央不能远离,遂将红军主力分布石城、长汀、于都、会昌四县工作,总部及中央局在瑞金居中指挥”。第二,长电明白指出:“除瑞金全县赤化外,石汀于会四县大都尚是白色,但必是将来新战场,故四县工作还要抓紧。”既然此时长汀“尚是白色”,“必是将来新战场”,那么它就不是适宜于举行一苏大、成立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安全之地。这是苏区中央局和红军总部来到瑞金叶坪之前就存在的客观实际,因而也就没有临时突然改一苏大在长汀开的问题。
其实,邓小平本人生前“对于在瑞金的这一段经历,时间虽短”,却“常常提起”,但从未提及他曾向毛泽东建言在瑞金召开一苏大、成立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这档子事。(26)就是和邓小平同时代的老一辈革命家及其后代,也无人忆及此事。
中共中央和共产国际都中意于赣南作为一苏大会址、临时中央政府驻地,但赣南有多个苏区县,哪里才最适合于担此重任呢?当然是瑞金。
第一,瑞金具备建成巩固的革命根据地的所有条件:地处赣南东边、武夷山脉南段西麓,境内重峦迭嶂,四邻亦尽山区,回旋余地大,自古以来即为内地连接闽粤的主要通道。水路可通赣江各口岸,而远离公路、铁路线。农林产品丰富、自给有余。居民多系客家人,勤劳俭朴,坚韧执着而富有斗争精神,因受地主豪绅剥削压迫,生活艰困而有强烈的翻身愿望。大革命时期,瑞金受到北伐军影响;南昌起义部队又曾驻足瑞金,指导成立了瑞金第一个共产党的支部。地方上的反动武装较弱,且内部矛盾重重。
瑞金众多的有利条件,很早就显示出来,并为当年的革命领袖所赏识。南昌起义军在瑞金壬田战斗中打败堵截的国民党军钱大钧部,取得起义军南下以来的第一个大胜仗。红四军在瑞金大柏地战斗中击败强敌国民党军刘士毅部,“为红军成立以来最有荣誉之战争”。(27)毛泽东和朱德率领红四军开辟赣南闽西根据地时,几度来往于瑞金,深为瑞金人民“如火如荼的起来欢迎,和地主斗争非常勇敢”的革命精神所感动,遂以此为理由之一,建议中央确立争取江西、兼及闽西、浙西,创建三省革命根据地的计划。(28)1929年5月,红四军第二次来到大柏地,主动偿还上次战斗中部队向群众借的吃用物,群众大为感动,并以当场报名参加红军,予以回应。红四军于当天赶往瑞金县城,一到县城,“这里的群众就敲锣打鼓地欢迎我们(按指红军)。这个场面很少,从来没见过”。因而毛泽东当时就提出:“瑞金是个好地方,一定要把这块革命根据地搞好。”(29) 以毛泽东在苏区中央局和红军中的地位与威望,他的这番想法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第二,瑞金是“最有保障”的中央苏区中心。1931年2月,刚刚取得中共最高领导权的王明提出:“在苏维埃区域第一等重要任务是:在最有保障的区域里来建立起苏维埃中央政府”。(30) 同年8月26日,共产国际也指示中国党“在最短的期限内,应该在最有保证的区域里成立中央苏维埃政府”。(31) 就当时条件而言,所谓“最有保障”、“最有保证”者,应当首先是不受战事袭扰,革命秩序稳定,社会治安良好;其次还有物质上的充裕。而瑞金正是这么一个好地方。
1931年3月,红十二军再度解放瑞金县城,进而歼灭县境内大小顽匪和反动地主武装、赤化全县。从此,瑞金上空一直红旗飘扬。一苏大召开之前,国民党军阀对中央苏区进行了三次“围剿”。尽管红军采用“诱敌深入”战术,把战场摆在中央苏区纵深处,战斗却始终是在瑞金以外的地域(包括宁都、兴国)进行的。受战火蹂躏的赣西南苏区各县,一片破败景象,而瑞金却“在二、三期战争当中未受丝毫的损失”。(32)
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前夕,中央苏区的根据地还是很流动的。那时江西苏区包括吉安、吉水、瑞金、崇义等31县,其中“县苏维埃政府占领着县城的有永新、兴国、宁都、乐安、南丰、广昌、瑞金、遂川等县”。(33) 然而,占领了县城不等于赤化了全县,况且有些县城的占领还是短暂的。1932年春,江西苏区只包括赣县、兴国、瑞金、宜黄等18县的范围。但在属于赣南的县份中,会昌、安远、寻乌及石城,都是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后,继续争取的;(34)宁都县城和广昌全县,则是通过宁都兵暴增加的;于都在一苏大召开前也大都“尚是白色”;兴国更是第三次反“围剿”的主战场之一,县境内各地也一度被国民党的“围剿”部队占据。由此可知,当时只有瑞金全境为苏维埃政府有效统治着。与中心区域的几个邻县比,瑞金从1931年3月再度解放后,局势一直比较平稳,且发展较好。这除了无重大战事外,还表现在全县各级革命政权的恢复巩固,地方武装力量的壮大,境内顽匪和地主武装的肃清,工会等群众组织的恢复健全,以及第二次分田斗争的顺利进行等。相对和平的环境,和平建设的开展,无疑使瑞金成为“最有保障的区域”。
显然,瑞金这种环境的造就,应当视为中共中央(通过苏区中央局)有意为之,即将瑞金作为将来的一苏大会址和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驻地。1931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执行局从兴国迁至瑞金叶坪。9月20日,苏区中央局常委、组织部长任弼时从东固去叶坪,跟毛泽东等会合,一起筹备中央苏区党代会和一苏大。同年9月,中央印刷厂、少共中央局也先后迁到叶坪。何长工和邓萍奉毛泽东之命,来到瑞金筹建红军干部学校。9月28日,毛泽东、朱德率红军总部进驻叶坪“居中指挥”。这一系列紧锣密鼓的举措,都发生在一苏大召开之前数月或一个多月,其中深意不言而喻。那便是红军总部、苏区中央局领导人(当然也体现了中共中央的意志)早在和邓小平见面之前,就选定了瑞金作为一苏大会址及苏维埃中央政府驻地。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瑞金成为红都这件事上,邓小平起了保障一苏大顺利进行、临时中央政府安稳驻扎的作用,而不是什么改变了原计划的关键作用。
注释:
①参见凌步机:《邓小平在赣南》,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33-37页。又见《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84-85页。
②《中共闽西特委通讯第30号(瑞字第1号)》(1930年8月27日)称:瑞金县委因为环境的关系,与赣西南特委交通断绝,得不到上级指示,以致党政军各方面工作陷于停顿凌乱状态,要求划归闽西特委指挥。闽西特委为瑞金斗争前途计,在政治上当尽可能经常予以帮助。中共龙岩地委党史组编:《闽西革命文献资料》第4辑,1983年内部版,第67页。闽西特委稍后并入闽粤赣边特委。
 ③中共赣州地委党史办:《赣南人民革命史》,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版,第181页。
④见《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25-498页。
⑤事见杨志宏:《对中央苏区的片断回忆》,《回忆中央苏区》,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19页。
 ⑥朱开铨:《六十六年之革命生涯》,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3页。按该书初版于1993年。
⑦《红色中华》第5期,1932年1月13日。
⑧《瑞金县苏大会经过》,《红色中华》第20期,1932年5月25日。
⑨《红色中华》第7期,1932年1月27日。
⑩《中央执行委员会检查瑞金工作后的决议》,《红色中华》第16期,1932年4月6日。
⑾《瑞金白露乡陂水问题》,《红色中华》第16期,1932年4月6日。
⑿《中央政府苏维埃工作人员训练班第一期已毕业》,《红色中华》第12期,1932年3月2日。
⒀《中共瑞金县第二次代表大会文件》,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博物馆藏。
 ⒁中共瑞金县委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瑞金县组织史资料(1926-1987)》,1989年内部版,第33-34页。
 ⒂详见中共瑞金市委党史办:《中国共产党瑞金历史》第一卷(1926-1949),中共党史出版社2015年版,第60-63页。
⒃朱开铨:《六十六年之革命生涯》,第23页。
⒄凌步机:《邓小平在赣南》,第46页。又见《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上册,第86页。
 ⒅恩来:《关于传达国际决议的报告》,(1930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346页。
⒆《中共苏区中央局通告第1号——苏维埃区域中央局的成立及其任务》(1931年1月15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等2011年版,第1339页。
⒇《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第10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4页。
 (21)引自姚金果等:《共产国际与朱毛红军文献资料选编(1927-1934)》,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78页。
(22) 见《江西党史资料》第19辑:《中央苏区第三次反“围剿”》,中共江西省委党史资料征委会等1991年内部版,第125页。
(23)凌步机:《邓小平在赣南》,第43页。
(24)《江西党史资料》第19辑:《中央苏区第三次反“围剿”》,第132页。
(25)《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56页。
 (26)毛毛:《我的父亲邓小平》,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95页。
 (27)陈毅:《关于朱毛军的历史及其状况的报告》(1929年9月1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48页。
(28)《红军第四军前委给中央的信》(1929年4月5日),《毛泽东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8-59页。
 (29)宋裕和:《大柏地战斗前后的状况》,《回忆中央苏区》,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4页。
 (30)王明:《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116页。
 (31)共产国际执委主席团:《关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第403页。
 (32)梅城:《整理苏区现有生产》,《红色中华》第9期,1932年2月10日。
(33)《赣西南的(综合)工作报告》,《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第411页。
(34)《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一、二、三、四月总报告)》,《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第425-426页。
(作者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会任弼时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瑞金市党史办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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